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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新录用公务员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切实提高新录用公务员的“依宪行政”能力,5月28日,毕节市法律咨询专家、毕节市法学会常务理事、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法学副教授、全国优秀律师、贵州本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军再次受邀到中共毕节市委党校为公务员(选调生)初任培训班第2期学员作《宪法》专题法治讲座。
李军律师的讲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深化法治毕节建设”为主题,系统阐述了《宪法》修改的重点内容及其重大历史意义,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坚持依宪治国、依宪行政”关系,该两个坚持在《宪法》中具体表现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于《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坚持依宪治国、依宪行政”的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于《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1982年《宪法》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置于“国家机构”一章之前,充分凸显了我国宪法保障人权的核心价值,《宪法》的精神在于良性处理好“私权利”与“公权力”的关系,真正实现“权利制约权力”“权力保障权利”的精神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良法之治。
李军律师围绕怎样“弘扬宪法精神、深化法治毕节建设”这一主题,结合毕节乡村振兴工作中,毕节市委市政府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作为法治毕节建设的重要载体,不断健全毕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主要法治任务,通过毕节乡村(社区)基层实际案例,系统讲解了基层公务员队伍在毕节法治乡村建设中的重要使命和重大任务,只有始终秉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在公务员岗位上才能真正做到法治为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胸怀真挚的为民情怀。李军律师通过农村基层一些具体案例分析,帮助参训学员更好地理解“私权利”和“公权力”的关系,引导参训学员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宪法至上的法治观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
李军律师的讲座贴近基层、重点突出、观点鲜明,既有理论高度、又有思想深度。通过此次讲座,参训学员对宪法知识及精神有了更加深入全面的了解,有效强化了学习宪法知识的主动性,对参训学员认识公权力行使的权力界限,维护宪法权威,并用法治方式开展具体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