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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中共毕节市委宣传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市教育局、毕节市妇女联合会等多家单位联合主办“2023 年大中城市联合招聘毕节市高校毕业生春季专场活动”。4月25日,为增强高校毕业生法律意识、防范意识、维权意识,毕节市妇女联合会邀请我所行政法律事务部主任李军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题讲座。毕节市妇联副主席陈怀颖主持讲座,1000余名女性大学毕业生聆听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10月1日起施行以来,30年间经历过三次“大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经过修订,新法由过去的9章61条增至10章86条,针对与女性求职者息息相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问题,作出了积极回应。李军律师以“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强女大学生权益维护法律意识”为题,结合《民法典》等法律,详细介绍了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不得因产假降低女职工工资福利待遇”、“限制生育不得作为聘用条件”等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的亮点。并结合工作实际,运用鲜活生动的案例,对生活中实际发生、经常碰到的如何保护劳动权益等问题作了细致讲解,引导广大同学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李军律师的讲座系统全面、深入浅出、贴近实际、通俗易懂,使同学们进一步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女性的权利,提升了高校女性毕业生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对促进同学们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学会用法来经营自己的生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很强的指导作用。
编 辑:彭 璟
审 核: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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